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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陇其

陆陇其

    陆陇其(1630年—1692年),原名龙其,因避讳改名陇其,谱名世穮,字稼书,浙江平湖人,学者称其为当湖先生,清代理学家。


    康熙九年(1670年)进士,历官江南嘉定、直隶灵寿知县、四川道监察御史等,时称循吏。其离任时,只有图书几卷及妻子的织机一部

学术专宗朱熹,排斥陆王,被清廷誉为“本朝理学儒臣第一”,与陆世仪并称“二陆”。


    康熙三十一年(1692年)去世。乾隆元年(1736年),追谥为清献,加赠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,从祀孔庙。著有《困勉录》、《读书志疑》、《三鱼堂文集》等。


教化百姓

    陆陇早年因生活所迫,以坐馆人家为生计。二十七岁时,应试补本邑弟子员。
康熙九年(1670年)中二甲进士。
康熙十四年(1675年)四月授嘉定(今属上海)知县,到任后,即抑制豪强,整顿胥役,深受乡民爱戴。

   嘉定是个大县,赋税征收多而民间习俗又追求铺张浪费。陆陇其简朴节俭,努力以德教化百姓。遇到父亲告儿子,便含着泪进行劝说,以致儿子搀扶着父亲而归,从此很好地侍奉。遇到弟弟告哥哥,便调查出挑唆者施以杖刑,以致兄弟二人都很感动悔恨。一些品行恶劣的青少年勾结行恶,便给他们戴上枷在路口示众,看到他们悔过了才释放他们。有一富豪家的仆人夺走了砍柴人的妻子,陆陇其派差役将他逮捕治罪,使富豪改变了以往的行为成为善人。遇到官司,陆陇其不用差役去逮人,属于宗族内部争讼的,便以其族长去治办,属于乡里争讼的,便靠里老去治办。有时也让原告、被告双方都到县衙来进行调解,称为“自追”。为了征收赋税,陆陇其建立了“挂比法”,写上百姓的姓名以进行对照比较,至于交纳数额由每人自报。同时又建立“甘限法”,命令将今日限定交纳中所欠的数额日后增加一倍交纳。

哭卷攀辕

    康熙十五年(1676年),三藩之乱爆发,朝廷因战争需要而征军饷,陆陇其下令征收,并说明“不考虑一官半职,反而对你们百姓无益,而且对国事也有损坏”。于是每户发一张知县的名片以进行劝导,不到一个月,交纳至十万,又赶上征房屋建筑税,陆陇其认为只应征收市中店铺的税,命令不许涉及乡村百姓家。

    江宁巡抚慕天颜上疏请求施行繁简不同的各州县长官更调法,因而谈到嘉定县政务繁杂又多逃税者,陆陇其虽然操行称绝一世,然而却没有应付复杂事务的才干,应该调到事务简约的县。此疏下到吏部讨论后,以才力不及为由将陆陇其降调。县里有某人在道路上被强盗所杀,而其家人却以仇杀上诉,陆陇其捕获了强盗并审判定案。刑部认为最初的报告没有说到强盗事,以隐瞒盗贼的过失夺去陆陇其的官职。
离任时,只带了几卷图书和妻子的织布机,民众扶老携幼,哭卷攀辕,嘉定士民数千泣留不得,因此,刻《公归集》相赠。


廉洁爱民

    康熙十七年(1678年),朝廷以博学鸿儒科选拔人才,陆陇其没有来得及参加考试,便因父丧而归乡。

    康熙十八年(1679年),左都御史魏象枢遵照康熙帝的命令推举清廉的官员,上疏举荐陆陇其廉洁对己而爱民。康熙帝命令他守丧期满后可用为知县。

    康熙二十二年(1703年),授陆陇其为直隶灵寿县知县。灵寿土地贫瘠,百姓贫困,劳役繁多而民俗轻薄。陆陇其向上司请求,与邻近的县更换服役,可以轮流更代。陆陇其实行乡约,视察保甲,多发文告,反复教育百姓,务必去掉好争斗和轻生的习俗。

    康熙二十三年(1704年),直隶巡抚格尔古德将陆陇其和兖州知府张鹏翮一起作为清廉官举荐。

    康熙二十九年(1710年),康熙帝下诏让九卿举荐学问优长、品行可用的人,陆陇其再次被推荐,得到圣旨,可以调任为京官。陆陇其在灵寿七年,离任的时候,道路上站满了百姓,哭泣着为他送行,如同离开嘉定的时候。陆陇其调京后被授为四川道监察御史。偏沉巡抚于养志的父亲去世,总督请康熙帝让他在任为父守丧,陆陇其说天下太平,湖广又不是用兵的地方,应该让他尽孝道,于是于养志解任回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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