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文诗网_古诗文大全鉴赏

言论

作者:佚名

虽然乾初未强调“心即理”这一命题,但以上这些思想都是指向这一命题的。其实,乾初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指点过,如他说:“先生尊心之论,正欲人尽心以知性,即孟子之旨。盖尊心乃所以尊性也。故曰:无心外之性,无心外之理,无心外之学,无心外之道。故即心即性,即学即道,是一统工夫。”如此,“心即理”之于乾初,无复可疑。

  当然,与正统的陆王心学相较,乾初之心学有其“偏霸”色彩,如特重当下的“知过”之心, 心之形上本体义、立体直贯义不明显;特别强调本体不离工夫,本体现成义、动力义不明显等。不过,即便如此,“心”在乾初思想中也没有彻底塌陷下去,以至丧失其本体义、先验义。乾初攻击形上本体之说为禅,这是误解。我们现今研究乾初思想,不可因其误解而误解之,即我们不可因乾初本人对前儒本体之说进行了攻击,就认为他所说的本心就是形而下者,不再是本体。虽然乾初讳言形上学,但他所说的“知过改过”之心、“良心”与孟子、阳明之“良知”、象山之“本心”以及蕺山之“好善恶恶”之“意”,性质一样,仍然是先验的,有其实体义。乾初说:“存乎人者,孰无仁义之心!呼尔与之,乞人不屑;蹴尔与之,行道之人勿受。虽杀人行劫之盗,见孺子入井,必有怵惕恻隐之心。小人闲居为不善,无所不至,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,此则小人之良心也。故虽极恶之小人,其心未尝不知善之当为与不善之不可为。”此足以表明,他仍坚信人之道德心是普遍的、先天固有的,非外铄、从经验中袭取习得者。他反复强调“兢兢无负其本心”,极立主张反求之学,认为人有过,反求己心即可自知。他所说的“本心”、“知过”之心,性质上显然属先验的道德明觉之心。用他自己的话说,“知过之心,即是独体”。这样的心,也是与超越的形上本体相贯通着的,他攻击宋儒本体之说,有误会成分在。从实质上看,其学与前儒一样,也是有本体的。

  乾初同门友张考夫是明清之际程朱派大儒,从两人的论辩中也可充分考见乾初的心学立场。两人辩论得最为激烈的问题之一,便是心之地位问题。考夫在致乾初书中说:“盖人心不能无蔽,蔽则所见皆偏,偏则于彼势重,则于此益轻。是以古人立规矩以为方圆,立准绳以为平直。独无此心之可信哉?以为信心之有敝,不如规矩准绳之无失也。”又说:“仁兄平昔有云:‘道理要当信之于心,未可全凭古人。’夫心何常之有!人心不同,有如其面。惟斯理,天下古今一也。推其本末,‘心即理’也。陆氏之说,而王氏祖述之。亦非陆氏之说,西来直指心体之说,而陆氏符合之。此说一倡,师心自用之学大炽。推其流极,弑父与君而无不忍。何也?吾心信得过自己无有不是处也。考夫此说与乾初“吾心停当,道理自无不停当”之说正好来个直接的、正面的冲突,乾初遂答曰:

  吾兄又云:“信心之有弊,不如规矩准绳之无失。”诚哉是言!第规矩准绳故在也,大匠用之而成,拙匠用之而败,则非规矩绳墨之异,而所以用规矩绳墨者之异也。岂亦所谓“运用之妙,存乎一心”者耶?乃一道着“心”字,便以西来直指之说诬之,是使后之学者绝口不敢言心学也,岂通理哉!弟观象山、阳明集中,亦并无直指心体之说。若其近似者,虽程、朱书中亦有之,岂独陆王!凡论人,须使心服,乃不当附和雷同,以相毁诋。以西来罪陆王,竟是莫须有之狱,岂止如来教所云“以嫌疑杀人”而已哉!(《又[答张考夫书]》,《大学辨三》,《陈确集》下册,页601)
  由于乾初之学有此“单提本心”倾向,所以考夫评之曰:“不信古先圣贤而信此心,蔽陷离穷,何所不有?此乾初之学之失也。”又曰:“乾初主张心学,每事必信诸心,而执行在知先之见,坚不可破。虽不学禅而不自知已入于禅。盖乾初所服膺者良知之说,而姚江实禅学之深者也。学不虚心逊志,为害真不浅也。”说乾初“为害不浅”,未必可称定评;称其“主张心学”,则实为不刊之论。

三 乾初虽重“欲”但未突破宋明儒天理人欲之辨的理论框架

  以下对乾初理欲方面的言论作些分析,以明定其思想为“以欲为首出”之未当。乾初集中有“以欲为首出”嫌疑的资料大致有《瞽言·近言集》中的一段、《无欲作圣辨》一文和《与刘伯绳书》中的一段。仅此而已。

  如果仅以此等言论看乾初思想,的确可说是“以欲为首出”。但是,以此概括乾初的整个思想,以此给乾初思想定性,总觉不妥当。因为,如果如此定性,则乾初从陆王及其师蕺山那里继承的心学思想就得不到合理解释。而其阐发心学思想的言论,其分量远远多于强调“欲”的言论。不仅如此,即就“理欲”这一具体问题而言,乾初虽有强调“欲”的言论,同时,他也有不少“存天理去人欲”之类的言论,如:
  宾昏丧祭,循礼而不循俗;日用饮食,从理而不从欲。(《瞽言一》,《陈确集》下册,页431。)

  所谓居易,只是循理;所谓行险,只是从欲。欲非止一端,要之,“名利”二字其大端也。(《辰夏杂言》,同上,页419。)

  过天理一分,便是人欲。(《撤主议》,《陈确集》上册,页195。)
  理以制欲,私不胜公。(《骨牌颂》,同上,页357。)
  诸过皆从欲念起,无欲即无过。是以善学者不在随处弭禁,而在闲居慎独。慎独之功,要在去私。(《又[寄诸同志]》,同上,页379。)
  欲胜理为小人,理胜欲为君子。绌欲从理,儒者克己之学也。(《与刘伯绳书》,《瞽言四》,《陈确集》下册,页469。)

  实际上,如果前文所论乾初心学思想不谬,即足以说明其思想不可以“以欲为首出”定之。在此举出一些乾初自己的“存天理去人欲”之类的言论,只是作些不甚关紧的补充,借以表明在“理欲”问题上,即就表面言词论,乾初也并非一味强调“欲”而已。

  乾初有一些“以欲为首出”的言论,而“以欲为首出”又与其心学思想相抵触,如何看待此矛盾?说“乾初思想不够圆融,本来就有矛盾”——如此看待,完全可以。或者仿牟宗三先生评刘蕺山的某些言论时的做法,说“那些以欲为首出的言论,是滞词,不可为准”——如此看待,也未尝不可。但是,倘若不顾乾初思想中丰富的心学成分,断定其思想从本性上、整体上说就是“以欲为首出”——此则不妥。

  既然乾初一再强调“本心之良”之说、“知过改过”之说,他就不可能有足够的理据来否定前儒“存天理去人欲”之说。如果他有批评“存天理去人欲”之说的言论,那也属“不善会诸儒之意”之列。

  “存天理去人欲”,如果明其本义,即知此说无可指摘。在宋明儒学中,“天理”既指超越无对的“理一”之理,即“天道”,也指此“理一”之理在具体事物上表现出来的“分殊”之理,即事物“所以然”和“当然”之理。就人生社会层面讲,前者即“天命之性”,后者即人所应当依之而行的道德法则,如忠孝节义等礼法、名教。“天理”既是天地之本,也是道德法则,是人应努力“尽”之、“体”之者,是“善”的代表。天理的对立面是“人欲”。什么是“人欲”?这须根据“天理”来定:凡是违背“天理”者,就是“人欲”;凡是合乎天理者,即不是“人欲”。“天理”与“人欲”互相排斥,其区分情形有类于形式逻辑上的矛盾律:“天理”是“a”,“人欲”是“-a”。“天理”是道德哲学上的概念,“人欲”的内涵既依“天理”而定,是“天理”的反面,则“人欲”也必然是道德哲学上的概念,——它表示的是道德上的“恶”。 既然“天理”代表道德上的“善”,“人欲”代表道德上的“恶”,则“存天理去人欲”顺理成章。

  后人反对“存天理去人欲”之说,大都是撇开“天理”这个参照物,孤立地理解宋明儒所说的“人欲”,将其理解为生理学、心理学上的概念,并拿生理学、心理学上的“人欲”概念,说出一些诸如“饮食男女之欲何人不有”之类的言语,以此来反对“存天理去人欲”之说。这种反驳纯粹是无的放矢、文不对题。宋明儒不仅没有要把人的生理、心理等感性欲望去除净尽的意思,而且他们的“天理”还部分地保全着这些感性欲望。

“天理”之中没有道德上的“恶”这层意义上的“人欲”,但是“天理”中完全有生理、心理等感性欲望意义上的“人欲”。因此,宋明儒之“天理”中本来就有“人欲”(生理学、心理学意义上的),根本不必以“饮食男女之欲何人不有”之类的说法来反对“存天理去人欲”之说。乾初自己也说“圣人岂必无人欲,要能使人欲悉化为天理”,而这正是“存天理去人欲”之本意。由此可见,乾初未能善会前儒之意。

  中国哲学中的许多概念多不甚严密,界定不严,不察原委望文生义地去理解,往往会引出许多无谓之争吵。“人欲”这一概念即是其中之一。宋明儒用“人欲”这一概念,不甚一致。基本用法是用以指“天理”的反面,即用为道德哲学上的概念。如伊川说:“不是天理,便是私欲。···无人欲,即皆天理。”朱子说:“天理人欲常相对”;“人之一心,天理存则人欲亡,人欲胜则天理灭,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。”;“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”。王阳明说:“天理人欲不并立”;“学者学圣人,不过是去人欲而存天理耳”,“减得一分人欲,便是复得一分天理”。此等语中的“人欲”指“天理”的对立面,与“私欲”同,是宋明儒学中的基本哲学范畴,反映着宋明儒学的特色。

  但是,有时宋明儒也用“人欲”指生理学、心理学上的感性欲望,此并不与“天理”完全排斥。如朱子说:“虽是人欲,人欲中自有天理”。此“人欲”实际上相当于“气质之性”,与“存天理去人欲”一语中的“人欲”的涵义迥别。总之,明白宋明儒所说“人欲”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所指实有不同,他们主张去除的“人欲”特指道德上的“恶”,不是要抹杀指人的感性欲望而为言的“人欲”,即可知“存天理去人欲”之说无可反对。

  不过,虽然宋明儒“存天理去人欲”之说本身并不错,但是,有些儒者在对天理、人欲作具体的取舍时,确有偏颇:把天理悬得太高,有脱离人之常情处;把天理收得太紧,有窒息人性生机处;把天理拶得太僵,有束缚人之合理自由处;把天理织得过密,有使人动辄得咎、无所躲闪处。与之相应,把“人欲”之网张得太大,不少合乎人性的欲望、情感、爱好乃至一些美好的审美趣味也被打成“人欲”而去之。换句话说,在对天理人欲作具体定位、画界和取舍时,有些宋明儒者显得近于冷峻甚至严酷,有枯槁干瘪之态,少有孔孟宽宏包容、广大高明之气象。宋明儒之此种偏颇在程朱派儒者身上表现得较突出。他们把“天理”讲成“只存有而不活动”的“理”,将天理(性)与“心”剖成两片。“情”在性质上属“心”,也是形而下之“气”,不足贵。如此“理”成了外在的、无生机的干枯之物。以此等“天理”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名教、礼法,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脱离了孔教仁爱精神的沾溉润泽,结果 “同于酷吏之所谓法”(戴东原语)。借庄子评墨学的话说,“其道大觳”。以之责人,可能会生出“以理杀人”之弊。

  乾初强调 “欲”,正是为了矫正宋明儒特别是程朱派儒者的这种偏颇。他说:“大约吾心吾身要使时留余地,使得舒展为佳,所谓生趣也。若过于桎梏,其弊正与放心等。”可见,他之重“欲”,目的在于释放被桎梏的“生趣”,并非主张放其良心,以“欲”抗“理”。不过,由于乾初言学有“不无张皇”、“主张太过”之偏,(黄梨洲评语),在“琢磨程朱”时,无意中伤到了程朱的“合理内核”。骤看这些言论,似乎其思想是“以欲为首出”。其实,乾初并未走那么远,要将其本心之学勾销掉。

  如果换个角度,乾初的那些言论也不是非将其解为“以欲为首出”不可的。
  首先,乾初所谓“欲”,已非前儒所谓“欲”,乃是“人心生意”之别称。其范围至广,既指饮食男女、富贵功名之欲,也指道德感、人伦间的至情乃至民胞物与之情。观其“生,所欲也,义,亦所欲也,两欲相参,而后有舍生取义之理”、“五伦悉是情种,佛则空之,万物皆吾同爱,老则遗之,故曰无”等说即可明。由于其所谓“欲”已泛化到几无涯际的地步,某些其称之为“欲”的东西其实已非人们通常所理解的“欲”,所以,以“以欲为首出”概括其思想,不足以标示出乾初思想的真正意蕴。

本页内容整理自网络(或由匿名网友上传)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同时感谢原作者为此所作的付出。

分享
返回▲
东城结宇敞千寻,北阙回舆具四临。丽日祥烟承罕毕,
轻荑弱草藉衣簪。秦商重沓云岩近,河渭萦纡雾壑深。
谬接鹓鸿陪赏乐,还欣鱼鸟遂飞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