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文诗网_古诗文大全鉴赏

杨维岳传

(15人评价) 5

朝代:清朝

作者:戴名世

 


  杨维岳,字五奠,一字伯峻,庐州巢县人也(1)。生而孝谨(2),好读书,毅然自守以正。尝以文见知于郡守(3)。一日往谒(4),适富民有犯法者,守教维岳为之代请(5),可得金数百。维岳谢曰:“犯罪自有公法。使此人不当罪(6),而维岳受其金,则不祥(7),使此人当罪,以维岳故贳之(8),是以私爱而挠公法也(9)。维岳兢兢自守(10),惧无以报德,其敢以是为公累(11)?”郡守由是益敬重之。尝读书至忠孝大节,往往三复流涕。慕文文山之为人也(12),画像祀之。

 
  崇祯中,陕西盗起(13),都御史史可法巡抚淮扬(14)。维岳曰:“此当代伟人也,不可以不见。”乃徒步诣军门往谒(15)。可法故好士,一见奇之。居无何(16),寇益急,诏天下勤王(17)。时可法已拜南京兵部尚书(18),尚书以府库虚耗,军资竭,兵不得出,伸檄谕天下捐赀救国(19)。维岳棒檄泣曰:“国事如此,吾何以家为!”即毁家以为士民倡(20)。而人皆无应者。
  崇祯十七年,上崩于煤山(21)。维岳闻之,北面痛哭,累昼夜不能寝食。时福王世子即位南京(22),改明年为弘光元年,维岳条列时务十三事(23),上陈当事(24)。未一岁,北兵渡江(25),京师溃,而史可法以大学士督师扬州(26),城破死之。维岳泣日:“国家养士三百年,以身殉国,奈何独一史公!”于是设史公主(27),为文祭之而哭于庭。家人进粥食,麾之去(28);平日好饮酒,亦却之。曰:“践土而思禹功(29),食栗而思稷德(30);吾家世食胶庠之泽(31),今值国事如此,饮食能下咽乎?“居三日,北兵至,下令薙发(32)。维岳不肯。人谓先生:“曷避诸(33)?”维岳曰:“避将何之(34)?吾死耳!吾死耳!”其于对之泣,维岳曰:“小子!吾生平读书何事?一旦苟全幸生,吾义不为,吾今得死所矣(35),小子何泣焉?”人有来劝慰,偃卧唯唯而已(36)。搜先人遗文,付其子曰:“当谨守之。”乃作不髡永诀之辞以见志(37)。凡不食七日,整衣冠,诣先世神主前,再拜入室,气息仅存。亲属人来观者益众,忽张目视其子曰:“前日见志之语,慎毋以示世也(38)。”顷之遂卒(39)。是岁弘光元年七月二十九日也,年五十六。闻者莫不为之流涕,私谥为文烈公(40)。


注释
(1)庐州:庐州府,府治在今安徽省合肥市。巢县:即今安徽省巢县,当时为庐州府辖县之一。
 
  (2)孝谨:孝顺父母。
  (3)郡守:即知府。
  (4)谒(yè叶):拜见。
  (5)代请:代为求情。
  (6)使:假使。
  (7)不祥:不吉利。
  (8)贳(shì世):赦。
  (9)挠:干扰、破坏。
  (10)兢兢:小心谨慎,兢兢业业
  (11)其:岂。累:连累。该句意谓:岂敢因替富人求情而连累您循私枉法。
  (12)文文山:文天祥,号文山,宋朝末年民族英雄,以坚持抗元,被俘不屈而著于青史。
  (13)陕西盗起:指李自成等为首的明末农民起义。封建统治阶级诬农民起义为“盗贼”。
  (14)史可法(1601—1645):字宪之,明末河南祥符(今开封)人。崇祯年间(1628—1644)进士。因镇压农民起义军,累迁右佥御史、南京兵部尚书。1644年(崇祯十七年),李自成灭明朝,他在南京拥立福王,督师扬州,抵抗清兵,城破被俘,不屈被杀。
  (15)军门:驻军营地之地。古代行军时,常于扎营之地树两旗杆为门。
  (16)无何:没有多久。
  (17)勤王:封建社会当皇权受到威胁时,起兵援救皇室叫勤王。
  (18)市京兵部尚书:明初定都南京,明成祖迁都北京后以南京为留都,并仿中央设各部。史可法因巡抚淮扬有功,升任南京兵部尚书。
  (19)檄(xí席):古代官府用以征召、晓喻、或征讨的文书。赀(zī资),钱财。
  (20)倡:倡导。
  (21)“上崩”句:1644年3月,李自成军攻克北京,崇祯帝朱由检自缢于煤山(今景山)。崩:皇帝死称崩。
  (22)福王世子:福王即朱常洵,为李自成军攻克洛阳后处死,其世子(王的嫡长子)朱由崧逃往淮安,继承福王称号,于1644年(顺治元年)即位南京,建立南明政权,次年改元弘光。
  (23)条列:按条列举。
  (24)当事:当权者。
  (25)北兵:指请兵。戴名世在这里对清兵称“北兵”,而不称“大清兵”,是对清廷表示不敬。
  (26)大学土:官名,明后期相当于相位。清兵南下时,史可法任南明王朝大学士兼兵部尚书。督:指挥。
  (27)主:死者的牌位称“主”。
  (28)麾(huī挥):挥手,表示不让接近。
  (29)践:踩。禹功:大禹治水之功。该句意渭,大禹治水,使土地免于洪水之灾。踩在土地上要追念大禹之功。
  (30)粟:谷子,这里泛指粮食。稷(jì季):稷神,传说远古时代历山氏之子名农,能植百谷,后祀以为神。以上两句表示不忘先朝功德,是含有民族感情的话。
  (31)胶庠:旧时对官立学校的通称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周人养国老于东胶,养庶老于虞庠。”古代称大学为“胶”,一般乡学为“庠”。达句意谓:吾家历来享受国家教养的恩泽。
  (32)薙:“剃”的异体字。1644年至1645年(顺治元年至二年),清政府一再下薙发易服令,令汉人薙发留辫,不从者“杀勿赦”,当时有“留头不留发,留发不留头”之语。
  (33)曷(hé何):何不。诸:之乎。
  (34)何之:哪里去。
  (35)死所:死得其所。
  (36)唯唯:对劝慰者客气而简单的答话,犹言“好的,好的”。
  (37)髡(kūn坤):古代剃去男子头发的一种刑法。
  (38)毋(wú无):不要
  (39)顷之:不一会儿。
  (40)私谥:封建时代帝王、贵族、文武大臣等死后,出朝廷根据死者的生平事迹给予一定的称号,叫做谥。私谥是指不是朝廷赐予而由民间人士给予谥号。



精彩推荐

戴名世的古诗大全

杨维岳传白话翻译

作者:佚名 杨维岳是庐州府巢县人。生性孝顺而恭谨,爱好读书,坚守正道。曾经凭借他的文章被知府赏识。一天,去拜访知府,恰好碰上一个犯法的富人,知府教杨维岳替他打官司,可以获得几百两银子。杨维岳推辞说:“犯罪自有公法处置。假使这个人不应该判罪,而我接受他的银子,就会不吉利;假使这个人应该判罪,却因为我的缘故而赦免了他,这是用私情干扰公法。我小心谨慎地坚守自己的节操,还担心没法报答您的恩德,哪敢因为这件...

相关赏析

写赏析 写赏析

杨维岳传赏析

作者:佚名 在戴名世的散文中,史传文占有重要地位,尤其是对明末抗清人士的传述,用力最多。他常以极大热情为这些人物立传,用艺术的手法再现他们的精神风采。这些传记,体现出戴名世强烈的民族感情和反清立场。此文记杨维岳哭祭史可法,抗拒剃发令,志节不移,死而后已,足见民族大义;文末大书南明王朝弘光年号,直犯清廷之大不韪,更表明作者是不承认清王朝的正统地位的。   戴名世的民族立场,常常是出自封建的正统观念。...

作者介绍

戴名世
戴名世     戴名世(1653~1713),字田有,一字褐夫,号药身,别号忧庵,晚号栲栳,晚年号称南山先生。死后,讳其姓名而称之为“宋潜虚先生”。又称夏庵先生。江南桐城(今安徽桐城)人。清康熙四十八年(1709)己丑科赵熊诏榜进士第二人。戴名世20岁授街养亲,27岁所作时文为天下传育,清康熙二十二年(1683)应级试,二十六年,以贡生考补正兰旗教习,授知县,因愤于“悠悠斯世,无可与语”,不就;漫游燕、越、齐、 鲁、越之间。 康熙五十年(1711年),左都御史赵申乔,据《南山集·致余生书》中引述南明抗清事迹,参戴名世 “倒置是非,语多狂悖”,“祈敕部严加议处,以为狂妄不敬之戒”——由是,《南山集》案发,被录下狱。五十三年三月六日被杀于市,史称“南山案”,戴名世后归葬故里,立墓碑文曰“戴南山墓”。

.▶

戴名世诗词名言

  • 穷鬼传

    穷鬼者,不知所自起。唐元和中,始依昌黎韩愈。愈久与之居,不堪也。为文②逐之,不去,反骂愈。愈死,无所归。流落人间,求人如韩愈者从之,不得。阅九百余年,闻江淮之间有被褐先生,其人,韩愈流也,乃不介而谒先生于家。曰:“我故韩愈氏客也,窃闻先生之高义,愿托于门下,敢有以报先

  • 邻女说

        西邻之女,陋而善嫁(1)。东邻有处人,贞淑而美,无聘之者(2),乃过西邻而问焉,曰:“若何以得嫁(3)?”西邻之女曰:“吾有五费。”曰:“可得闻乎?”曰:“发黄费吾膏(4),面黠费吾粉(5),履阔费吾布(6),垢多费吾藏(7),人来费吾茶。”曰:“若何以得嫁?”曰:“

  • 河墅记

        【1】江北之山,蜿蜒磅礴,连亘数州,其奇伟秀丽绝特之区,皆在吾县。县治枕山而起,其外林壑幽深,多有园林池沼之胜。出郭循山之麓,而西北之间,群山逶逦,溪水濴洄,其中有径焉,樵者之所往来。数折而入,行二三里,水之隈,山之奥,岩石之间,茂树之下,有屋数楹,是为潘氏之

  • 左忠毅公传

        左光斗,字共之,南直隶桐城人。举万历丁未进士,选授浙江道街史。天启初,与给事中杨涟俱以清直敢言负重望,每国家有大议,公卿大臣辄问光斗、涟云何。两人公忠一体,有所举劾,必诰而后行,权贵人皆凛凛畏之,一时海内有道高名之士皆从之游,而小人之趋利贪权势者皆弗之便也。

  • 醉乡记

        昔众尝至一乡陬[1],颓然靡然[2],昏昏冥冥[3],天地为之易位,日月为之失明,目为之眩[4],心为之荒惑[5],体力之败乱[6]。问之人:“是何乡也?”曰:“酣适之方[7],甘旨之尝[8],以徜以徉[9],是为醉乡。”

猜您喜欢的分类: